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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管理

政策聲明

本署重視個人資料私隱,並承諾會遵行保障資料原則,以及實施《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各項有關規定。

本署在向任何人士收集個人資料時或之前,會採用合適的規格及方式,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及收集資料的目的

本署持有的個人資料大致上可分為三大類,有關類別及收集資料的目的如下 —

  • 與僱傭有關的記錄 — 包括與處理職位申請、支付薪金及津貼,以及安排培訓及發展有關等而收集的個人資料。
  • 一般行政檔案 — 包括與處理查詢及投訴,以及實施進出本署辦公大樓的管制等辦公室行政工作有關而收集的個人資料。
  • 其他記錄 — 包括與委任本署轄下政府委員會委員和與授勳及嘉獎提名有關而收集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的查閱及改正

本署確認,個人有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任何人如欲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應填妥附於下文的適用表格,然後以親身遞交、傳真(傳真號碼:2537 1779)、電郵(admwing@cso.gov.hk)或郵寄(收信人的資料如下)的方式,把要求送交予本署保障資料主任—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
政府總部25樓
行政署內務組
保障資料主任
(經辦人:行政主任(人事)1)

查閱資料要求表格 [PDF 檔案]

要求改正個人資料表格 [PDF 檔案]

本署在處理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要求時,會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分,以確保提出要求者是在法律上有權查閱或改正資料的人士。

本署會收取因應查閱資料的要求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影印本的成本費用,並會預先通知提出要求者有關費用。